企业未注销股东如何补偿
台州椒江律师
2025-04-07
企业未注销时,股东补偿问题分以下情况处理:
股东退出获补偿,一般通过股权转让,受让方付合理对价,价格依公司净资产等协商确定。
符合法定情形,像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分红等,股东可要求公司按合理价收购股权。股东自股东会决议通过60日内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90日内可起诉。
企业经营困难、存续损股东利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清算后按股权比值分剩余财产。✫✫✫✫✫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企业未注销时股东补偿分情况处理,可通过股权转让获受让方支付对价,符合法定情形可请求公司收购股权,企业经营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并分配剩余财产。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退出获得补偿有多种途径。股权转让是常见方式,受让方依据公司净资产等与股东协商支付合理对价。当出现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分配利润等法定情形,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且要在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协商,协商不成九十日内向法院起诉。若企业经营困难、继续存续损害股东利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清算后按股权比值分配剩余财产。如果您在企业股东补偿问题上遇到类似情况,或者对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企业未注销时股东补偿问题需根据不同情况妥善处理。当股东退出寻求补偿,常见途径是股权转让,受让方支付合理对价,其价格需依据公司净资产等因素协商确定。
2.若出现法定情形,像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分配利润等,股东可要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股权。股东要在股东会决议通过六十日内与公司协商,协商无果可在九十日内向法院起诉。
3.企业经营困难、继续存续损害股东重大利益时,股东可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公司清算后按股权比值分配剩余财产。
建议股东在处理补偿问题时,先明确自身情况适用哪种解决方式,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操作,必要时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股东退出获补偿,常见方式是股权转让。受让方需支付合理对价,此价格要依据公司净资产等情况协商确定,这是一种基于市场交易的股东退出补偿途径。
(2)符合法定情形时,像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分配利润等,股东有权利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并且需在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和公司协商,若协商无果,可在九十日内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保障自身权益。
(3)当企业经营困难,继续存续会严重损害股东利益时,股东能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公司完成清算后,会按股权比值分配剩余财产,以此实现股东补偿。
提醒:
股东在争取补偿时,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不同情况对应不同解决方案,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股东退出通过股权转让获补偿,需和受让方就价格依据公司净资产等情况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后完成转让手续。
(二)当符合法定情形,如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不分配利润,股东自股东会决议通过六十日内与公司积极协商股权收购价格,若协商无果,在九十日内及时向法院起诉。
(三)企业经营困难、继续存续损害股东利益时,股东可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待公司清算完毕,按股权比值分配剩余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退出获补偿,一般通过股权转让,受让方付合理对价,价格依公司净资产等协商确定。
符合法定情形,像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分红等,股东可要求公司按合理价收购股权。股东自股东会决议通过60日内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90日内可起诉。
企业经营困难、存续损股东利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清算后按股权比值分剩余财产。✫✫✫✫✫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企业未注销时股东补偿分情况处理,可通过股权转让获受让方支付对价,符合法定情形可请求公司收购股权,企业经营困难时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并分配剩余财产。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退出获得补偿有多种途径。股权转让是常见方式,受让方依据公司净资产等与股东协商支付合理对价。当出现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分配利润等法定情形,股东有权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且要在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协商,协商不成九十日内向法院起诉。若企业经营困难、继续存续损害股东利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清算后按股权比值分配剩余财产。如果您在企业股东补偿问题上遇到类似情况,或者对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企业未注销时股东补偿问题需根据不同情况妥善处理。当股东退出寻求补偿,常见途径是股权转让,受让方支付合理对价,其价格需依据公司净资产等因素协商确定。
2.若出现法定情形,像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分配利润等,股东可要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股权。股东要在股东会决议通过六十日内与公司协商,协商无果可在九十日内向法院起诉。
3.企业经营困难、继续存续损害股东重大利益时,股东可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公司清算后按股权比值分配剩余财产。
建议股东在处理补偿问题时,先明确自身情况适用哪种解决方式,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操作,必要时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股东退出获补偿,常见方式是股权转让。受让方需支付合理对价,此价格要依据公司净资产等情况协商确定,这是一种基于市场交易的股东退出补偿途径。
(2)符合法定情形时,像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分配利润等,股东有权利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并且需在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和公司协商,若协商无果,可在九十日内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保障自身权益。
(3)当企业经营困难,继续存续会严重损害股东利益时,股东能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公司完成清算后,会按股权比值分配剩余财产,以此实现股东补偿。
提醒:
股东在争取补偿时,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不同情况对应不同解决方案,若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股东退出通过股权转让获补偿,需和受让方就价格依据公司净资产等情况进行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后完成转让手续。
(二)当符合法定情形,如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不分配利润,股东自股东会决议通过六十日内与公司积极协商股权收购价格,若协商无果,在九十日内及时向法院起诉。
(三)企业经营困难、继续存续损害股东利益时,股东可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待公司清算完毕,按股权比值分配剩余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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